资讯周报 | 储能行业要闻一览(7月31
7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储能应用方面,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鼓励储能领域企业在电源侧、用户侧和电网侧等场景应用,开展风光氢储、风光火储、光储直柔、云储能、共享储能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
储能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磁储能、电池储能等,其中,电化学储能在电力系统中应用较为广泛,电化学储能依靠储能电池实现。储能电池相关概念在“十二五”规划中就被提及,其政策力度经历了从 “增强”到“大力推进”到“加速”的演变,政策关注点也越来越全面,在“十四五”纲要中,对整体的储能产业和储能应用能力都做出了规划。对此全国各省市也陆续提出了发展目标,本文将对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储能电池政策的重点内容及发展目标进行深度解读。
1、政策历程图
储能电池的相关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开始被提及,纲要明确:依托储能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为大力推进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领域创新和产业化。此外,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则在储能产业、储能能力、储能项目方面都做出了要求。
2、国家层面政策汇总及解读
——国家层面储能电池行业政策汇总
——国家层面储能电池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3、各省市层面政策汇总及解读
——重点省市储能电池行业政策汇总
——重点省市储能电池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7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储能应用方面,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鼓励储能领域企业在电源侧、用户侧和电网侧等场景应用,开展风光氢储、风光火储、光储直柔、云储能、共享储能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
7月24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推动西藏电力系统构网型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应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构网型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应用,鼓励在阿里地区、那曲市、日喀则市、拉萨市等地区先行先试,支持在其他地市稳妥推进。
7月17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印发。方案提出,对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企业或者已在南海区登记在册的企业利用现有场地改造,三年内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非居民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按照建成项目装机容量给予投资方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