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周报 | 储能行业要闻一览(3月6日
3月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储能企业等。其中售电公司包括独立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继河南、山东、安徽等省份后,10月9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要求“原则上”南网、北网市场化项目配建一定的调峰能力。这也标志着河北成为最新一个提出新增风电项目配储要求的省份。
01
缺少盈利模式
02
风电配储更难
03
期待政策破局
面对各地的配储要求和相对高昂的配储成本,在业内看来,建立健全的储能价格机制以及有效的“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将成为未来破局关键。早在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就曾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其中“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表述一度振奋市场。
多位业内专家指出,目前风电配储主要仍是由各地政府与电网公司强制要求。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撑,同时也需要各利益相关方转变观念,共同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平价时代到来,多位业内专家也指出,技术的不断创新进步也将为风电配储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上述风电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以来风机设备价格快速下降,陆上风机单机功率也在持续提升,部分以前算不过账来的项目换上大机组后,现在也算得过来账了,开发商也有了一定的盈利空间。”
陈永翀也表示,随着可再生能源配备的电化学储能技术逐步走向成熟,安全性、成本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方面不断进步,未来5—10年内电池储能系统的度电成本将有望降至0.2—0.3元/千瓦时的水平。
3月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储能企业等。其中售电公司包括独立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2月22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开展省、市(县)级和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加快风电、光伏发电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加快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建设,促进能源集约利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我市电网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5%以上。
2月16日,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集对《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停车场等建筑物屋顶,通过自建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按照不少于装机容量10%的能力配备储能装置。